cvchome

标题: 教练车违法按营运客车处理,超员1人记12分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jiuqua8685    时间: 2014-2-27 17:29
标题: 教练车违法按营运客车处理,超员1人记12分
    就在昨天中午时分,浙江高速交警巡逻至甬台温告诉台州收费站时,发现一辆白色桑塔纳教练轿车超员,5座一共有6个人,超员20%以上。


    驾驶员因为想多教点学生,所以在仍知超员的情况下还是多坐了一个学员,没想到正好被交警查处,最后罚款100元,记分12分。


    教练当时就晕了,怎么就会扣12分呢?原来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9条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55条第一项中明确有规定,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,对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20%的,记12分。


   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,教练车应该不算是营运车吧,怎么就根据营运车处罚呢?民警指出,驾驶营运客车,包括驾驶公路客运、公交客运、出租客运、租赁、教练等使用性质的客车的情形。以上这些车型,出现违规信息时,都是按营运客车的标准来处理。
作者: chengd5367    时间: 2014-2-28 16:16
这教练倒霉了,12分就这么没了




欢迎光临 cvchome (http://bbs.cvchome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1